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1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 ……此处隐藏3229个字……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总经理按分管生产负责人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①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时进行,规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地的质量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③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④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三、对带班领导实行考核奖罚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100元;
4、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7、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8、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