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3-06-09 11:04:35
【精品】单位承诺书3篇

【精品】单位承诺书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承诺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单位承诺书 篇1

本单位是从事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单位法人 祝信标 同志作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谢佰祥 同志为扬尘防治工作负责人。本单位在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工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特向安亭镇人民政府和嘉定区建设功臣安全质量监督站承诺:

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时,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的的封闭性围挡;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或防尘处理。

4、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5、使用商品干粉砂浆。

6、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7、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8、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采用密闭式清运,不向高空抛掷、扬撒。

9、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对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10、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11、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

12、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区建交委备案。

13、工程开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围醒目为止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公布期保持公布内容的清洗完好。

14、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制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15、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安亭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承诺书单位留存。

承诺单位: (盖章)

单位承诺书 篇2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我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对 项目的建筑、水、电、暖通、内装修进行消防设计,并对消防设计质量终身负责。

如该工程消防设计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良信用评估后果。

特此承诺!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编号: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气瓶充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一旦发生事故,气瓶充装单位应该依据事故调查确定的原因,承担相关直接责任。

气瓶充装单位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1、应当符合充装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充装许可;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应建立健全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对自有产权气瓶建档登记;按规定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等工作;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4、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5、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6、负责自有气瓶的管理,按规定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州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7、不修理、改装气瓶或将报废气瓶翻新后使用;不将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8、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特此告知,请予遵守。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生产单位、监察机构各执一份。

《【精品】单位承诺书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